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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属依法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条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
      解读:
      本条是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时租赁物归属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时租赁物的归属规则有:
      第一,明确了有约定按照其约定,即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明确了返还出租人,即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
      第三,明确了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的情形,即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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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稻盛和夫说:生活中越优秀的人越沉默低调,越有实力的人越没有架子,心态越是平静的人越懂得尊重他人。

    大爱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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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如果你不给自己烦恼,别人也永远不可能给你烦恼。因为你自己的内心,你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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