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海县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的公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公安部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对我县境内新增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点位进行公告,并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起对下列点位进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自动抓拍。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注意交通安全,确保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自动抓拍路段:
1.华山阀门路口,对违法自动抓拍;
2.梅林南路与兴隆路路口,对违法自动抓拍;
3.桥电线丁家路口,对违法自动抓拍;
4.溪南路、兴宁南路 (兴宁廊桥~飞凤山隧道),对违法停车自动抓拍;
5.沿海南线御华府路口,对违法自动抓拍;
6.气象北路天安路路口,对违法自动抓拍;
7.九顷路与梅桥路路口,对违法自动抓拍;
8.桥电线与海云路路口,对违法自动抓拍;
9.万兴路与丁前路路口,对违法自动抓拍。
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9月22日
来源: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