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2022年7月18日20时许,一辆浙B83***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宁海县跃龙街道兴宁南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正在巡逻的警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经呼气酒精检测,驾驶员林某某的呼气酒精含量高达24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18日18时许,林某某在宁海某饭店吃晚饭,期间喝了一瓶红酒。晚饭结束后感觉自己头脑清醒,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视频显示,林某某压着中线行驶,遇到对面正常行驶的巡逻警车(警灯开启)时没有避让,反而直接撞了上去。目前,林某某已被宁海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via:@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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