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沪GF88**的货车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货物运输。在办案过程中,司机向执法人员焦急地解释道:“车上装载的是送往象山某公司的货物,要是耽误交货,我得赔5000元的违约金。”
“我们先护送你去卸货,等货物安全交付后,再依法处罚。”考虑到企业生产的紧迫性和司机面临的难处,执法队决定“急事急办”。此时已临近正午,为确保货物按时交付,执法队员顾不上吃饭,全程监督卸货工作,直到下午一点才完成。企业负责人得知此事后感慨地说:“多亏了你们,不然这两天货物无法按时交付,对我们公司来说又是一笔损失。”卸货完毕后,司机立即返回接受调查处理。
此次“先卸货后处罚”的柔性执法,是“枫桥经验”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该局持续深化“枫桥经验”的创新应用,推进“枫桥式”普法服务,探索形成“引桥、织网、稳舵”三步调解法以及暖心服务、源头治理、柔性执法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打造交通领域执法新样板。同时,该局将设立“司机驿站”,组建社会化调解队伍,为当事人提供停车、休息、教育等暖心服务,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将每一次执法现场都转化为矛盾化解的“终点站”。
来源: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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