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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岁男子起诉85岁妻子:没上进心

93岁男子起诉85岁妻子:没上进心
“黄昏恋”老人遭遇离婚困境
  人到晚年,都希望有个老伴共度余生。但没想到,一位93岁的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与85岁的妻子离婚。近日,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银发”离婚诉讼案。
  失去了继续共同生活的信心
  今年4月,蔡大爷在其子女的陪同下,到江陵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妻子姚婆婆离婚。
  在起诉状中,蔡大爷称,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很大,且女方没有上进心和家庭责任感,蔡大爷得不到女方半点照顾,使其失去了与被告继续生活的信心。
  此外,蔡大爷一方提出,两人已分居三年之久,双方感情确系破裂。
  蔡大爷出生于1932年,今年已经93岁,姚婆婆今年也已85岁。这是一桩较为特殊的离婚案。双方感情如何?今后生活如何安排?带着这些疑问,承办法官李继没有急于排期开庭,而是尝试通过庭前调解处理该案。在当地综治中心及村治保人员的配合下,承办法官到当事人家中走访调查。
  原来,两位老人系半路夫妻。2009年,77岁的蔡大爷与姚婆婆登记结婚。随着时间推移,两位老人身体不如从前,渐渐地无法照顾彼此。
  核心问题:
  年过八旬,离婚有失脸面
  3年前,蔡大爷的子女将老人接到自己身边照顾生活。而姚婆婆则一人独自居住,生活起居由其大儿子家照应。长期的分居生活,导致两人感情渐渐变淡,偶尔相处,争吵的次数也多了起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承办法官认为,两位老人现在各自跟儿女生活,互相之间不能照顾,就算暂时撮合在一起,也不是长久之计。
  对于蔡大爷的起诉离婚,姚婆婆内心其实能够理解,只是觉得自己已年过八旬,离婚有失脸面,所以一直不同意。对此,承办法官向姚婆婆解释道,结婚、离婚是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自由,不存在年龄之分,更不存在所谓的“丢脸”,双方已经分居好几年且感情不和,符合离婚的条件。
  在家人的陪护和见证下,蔡大爷、姚婆婆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双方虽不存在共同财产或债权债务分割问题,蔡大爷还是自愿支付给姚婆婆10000元作为补偿。二人解除了婚姻关系。
  法官:
  婚恋自由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婚恋自由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老年人也不例外。”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单身老人开启了“黄昏恋”,再婚老人离婚案件数也不断上升,这与老年再婚夫妻的感情基础较薄弱,容易受到财产、子女等因素影响有关。老年人婚姻与青年婚姻有所不同,他们更多需要的是彼此的陪伴和照料。子女也要尊重老人意愿,关心体谅老人的不易。
      据: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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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欠木公 LV19 无上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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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7 10:40 ·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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