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最高检发布一批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谎称黄金交易实则非法吸存社会公众存款案件引发关注。被告人刘某香与其女儿李某以“黄金延期交付”为幌子,7年内诱骗1600余名集资参与人,造成实际损失2亿余元。
刘某香是山东青岛金某金行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女儿李某担任该公司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22年11月,刘某香、李某在未取得金融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媒体广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外公开宣传所谓“黄金延期交付”项目。二人以承诺支付月息为诱饵,诱导社会公众选择不实际提取黄金、仅获取高额利息的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巨额资金。
经审计,金某公司共向1600余人非法集资4亿余元,其中90%资金用于返本付息,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2亿余元。
2024年9月20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刘某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330万元。
据: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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