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委会应及时制止辖区内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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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过麦田
来自浙江
宁海在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