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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主播与粉丝恋爱后转账23万

已婚女主播与粉丝恋爱后转账23万
诉不当得利被驳回,转账备注成关键证据
  一场始于抖音直播间的相遇,让已婚女主播郑燕与男粉丝张鑫谈起了恋爱。此后郑燕向张鑫转账23万元并备注“结束恋爱关系,归还男方财务金额”,然而不久之后郑燕与其丈夫林海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张鑫诉至法院,要求返还23万元。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女主播:
  被胁迫转账23万,打赏款未全收
  “他是通过抖音直播认识我的,一开始只是打赏、送礼物,后来就开始小额转账。”原告郑燕在庭审中回忆,2022年7月与张鑫结识后,对方通过网络平台持续向其赠与钱财。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张鑫竟通过非法方式获取了她的真实姓名、电话、家庭成员等隐私信息。
  郑燕表示,2023年1月18日的经历,成为她心头难以抹去的阴影。“那天他说要‘见最后一面’,带着他表姐一起来到我居住的小区,把我骗下了楼。”郑燕说,当她想上楼离开时,被张鑫和其表姐死死拉住,对方放出狠话:“如果你上去的话那就告诉你老公并且打电话给你父母。”
  在胁迫之下,郑燕被迫与两人一同进入自己的车内。郑燕称,当时张鑫的表姐拿着手机拍摄,扯下她的口罩恐吓“拍下来放到网络上”,张鑫则手持一份“明细”,要求她退还23万元。“我当时特别害怕,只能向亲戚朋友借钱,再加上我和丈夫林海的存款,凑够23万元转给了他。”
  郑燕强调,这笔钱远超张鑫实际赠与的金额。她认为,张鑫以胁迫方式取得款项,无论金额多少都属于不当得利。“这23万元是我和林海的夫妻共同财产,我丈夫受到了损失。”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26日,郑燕曾向警方报警,称感觉近期被人跟踪,怀疑是张鑫报复,但民警调查发现,张鑫平日出行正常,未与郑燕有过交集,双方已近两年未联系。
  男粉丝:
  女方隐瞒已婚育,
  返款是真实意思表示
  “我才是受害方,她颠倒黑白编造事实,纯粹是浪费司法资源。”面对原告的指控,被告张鑫情绪激动地反驳。在他看来,自己是善意第三方,从始至终受损失的都是他。
  张鑫讲述了另一个版本的故事:2022年7月28日,他通过抖音认识郑燕,同年9月16日确立男女朋友关系。直到2023年1月17日,他才发现郑燕早已已婚已育,“她一直瞒着我,这是赤裸裸的欺骗”。为了遵守公序良俗,他主动提出解除恋爱关系,并就款项返还事宜与郑燕协商。
  “我为她花的钱都有明确记录,合计23万余元。”张鑫列举了具体开销:直播间打赏10万余元,价值1.5万元的苹果手机、1.67万元的宝格丽项链,以及线上线下购买的鞋子等物品。“我们商量好后,她自愿转了23万元,备注写的很清楚‘结束恋爱关系,返还男方财务金额’,这都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
  张鑫强调,郑燕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她承认婚内出轨,自愿返还我花费的款项,这具有法律效力,现在又起诉要回去,没有任何道理。”
  法院判决:
  转账备注清晰,不构成不当得利
  法院经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在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中,不当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利益是不当得利的重要构成要件。对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应由主张不当得利返还一方负证明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应由郑燕对欠缺给付原因的具体情形负举证责任。就案涉款项而言,原告郑燕在向张鑫转账时明确备注为“结束恋爱关系,归还男方财务金额”,两原告现并未举证证明该转账行为是受被告胁迫。两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郑燕向张鑫的转账行为无法律上的原因,故案涉款项难以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郑燕夫妇现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张鑫返还案涉款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难以支持。最终,法院驳回郑燕夫妇的全部诉讼请求。(文中均系化名)
     来源:《上海法治报》 陈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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