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少开票”看似“馅饼”实为“陷阱”

购车“少开票”看似“馅饼”实为“陷阱”
税务部门提醒:低开发票风险大,切莫贪小失大
      买车时商家承诺“少开票、多优惠”,看似让消费者捡了便宜,实则可能埋下重重隐患。近日,一市民在购买新车过程中因轻信销售人员建议,同意“低开发票”,结果在后续车辆维修、理赔时吃了大亏,不仅理赔金额大幅缩水,还需自行承担数千元维修费用。
  据了解,张先生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新能源SUV,双方商定落地价19.8万元,其中裸车价17.52万元。办理手续时,销售人员以“少交车辆购置税”为由,建议将发票金额开为15.8万元,称去掉装潢等精品项目后开票,可省下880元税款。不料后续车辆发生事故需要维修,保险公司以发票金额作为定损理赔依据,最终赔付金额远低于实际维修费用,导致张先生个人承担了数千元差额。
  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需要缴纳10%的车辆购置税。而对于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根据相关政策,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享受减半征收政策,每辆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车辆购置税是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就是说,发票金额越低,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就越少。以张先生为例,发票少开1.7万元,按10%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再减半,实际少缴了800多元税款。
  然而,这看似唾手可得的“馅饼”,却暗藏“陷阱”。购车发票价格低于实际金额,表面上消费者能占到便宜,实则是商家可以少缴更多的税费,而消费者需要承担的后续隐患却不容小觑。首先,保险理赔缩水。保险公司以发票金额为定损依据,一旦车辆全损,赔付将大幅“打折扣”。其次,维权索赔吃亏。遇质量问题退换车,厂家或经销商可能以发票金额而非实际付款金额作为补偿基准,消费者实际损失难以追回。再者,二手车贬值。发票是交易定价重要参考,票面金额越低,收车价压得越狠。更需警惕的是,低开发票涉嫌隐瞒销售收入、偷逃税款,消费者若配合,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违法主体,触碰法律红线。
  针对此类情况,县税务局坚持“精准监管+精细服务”双轮驱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维发力、“监管+辅导”协同推进,持续加大涉税风险排查与合规引导力度,进一步强化发票合规管理,筑牢税收监管防线,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部门提醒广大汽车销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也提醒消费者规避陷阱,如遇低开发票等违规问题协商不成,可拨打0574-655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反映举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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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努力的过程本就闪闪发光】 你是否羡慕别人的成功,总想用结果证明“我也可以”? 其实不必焦虑、不必盲目追赶,努力的过程本就自带光芒,那些你默默付出、坚定踏出的每一步,都会成为你追梦的底气。 新的一天,愿你看到过程的力量,绽放属于自己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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