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县体育发展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广大市民解答关于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器材补助以及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等热点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此次活动,共接听群众热线电话12个,解答网友留言27个,直播在线观看人次达1.6万。以下是记者整理的部分问题。
一、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补助 问:
哪些体育场地可以申请补助?谁能申报? 答:可申请补助的项目包括乡镇(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村级全民健身广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篮球场、门球场、羽毛球场等。健身路径、篮球架、乒乓球桌、桌上冰壶球等器材类体育设施也可申请。
申报主体包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项目需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要求,涉及土建的项目须取得建设用地备案意见。
问:
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乡镇(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最高补助60万元;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最高补助50万元;村级全民健身广场最高补助40万元;多功能运动场每个最高25万元;笼式足球场每个最高20万元;篮球场、门球场等小型体育场地补助总建设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体育器材类项目按购置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项最高不超过1万元。例如,采购健身路径花费1.8万元,可补助9000元;采购篮球架花费2.5万元,实际补助1万元(受最高限额限制)。
问:
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由乡镇(街道)或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宁海县基层体育场地(设施)申报表》,经乡镇(街道)初审后正式行文上报县体育发展中心。项目指南可关注“宁海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网络管理系统”查询,项目申报需在每年11月底前上报次年建设计划。
问:
村级全民健身广场的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建设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需建有3片球类场(至少1片为标准场地)、1个600平方米以上的运动广场、4件以上二代智能健身路径、小型儿童娱乐设施,并配有公共卫生设施、无障碍通道、科学健身知识宣传栏等。
问:
项目竣工后如何验收? 答:项目单位填写《宁海县基层体育场地(设施)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上项目实施工作小结、工程造价审核报告(涉及土建工程的)、投资合法有效票据及合同协议、实施前中后相关图片资料,报乡镇(街道)初验,再报县体育发展中心组织县级验收。
问:
场地建成后由谁负责维护管理? 答: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乡镇(街道)安排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资金,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和咨询报修电话。新增体育场地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负责,建成移交后由接收单位负责。
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 问:
开办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我县实行“先证后照”。流程为:先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登记→向县体育发展中心申请《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或“浙体培”小程序完成备案。审批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设有“一件事联办”窗口。
问:
场地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培训机构场地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招收14周岁及以下学员的,场所不得高于3层,不得安排在地下场所;严禁使用民用住宅、地下室。场地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需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不足300平方米的需签署消防安全承诺书。场地租赁合同租期不得少于2年。
问:
教练员需要什么资质?机构需要配备多少人员? 答:教练须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等。专职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专职教练不低于机构总从业人员的50%。每班次培训学员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至少配2名教学人员。
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须无犯罪记录。
问:
收费标准有什么限制?如何退费? 答: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所有预收费须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家长应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浙体培”小程序等官方渠道缴费,切勿向个人账户转账。
退费须按合同约定执行。开班前规定时间内提出退学的,有权要求全额退费;因机构原因无法继续培训的,须退还剩余费用并支付违约金;机构须在收到退费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严禁“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
问:
违规会有什么后果?如何投诉? 答:县体育发展中心配合文旅、综合执法、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违规后果包括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取消培训资格、面临行政处罚等。如有消费纠纷,可通过12345热线、“百姓事马上办”等渠道投诉。
来源:今日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