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轻信上门推销,事后能退吗?
2小时前
远方
来自浙江
宁海在线
八旬老人花费10万余元购买“野山参”“冬虫夏草”,事后发现身份造假、品质存疑,能否撤销合同、追回钱款?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高价保健品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朱某出生于1945年,2023年11月,被告庄某、贺某共同前往原告住所上门推销,二人自称系某保健品公司员工,向原告推介“四十年野山参”与“西藏那曲冬虫夏草”,两项产品总价101000元。原告基于信任当场以现金全额支付,二被告未提供任何发票、收据或正规交易凭证。 2023年12月,原告查询产品证书显示编号不存在,所谓保健品公司员工身份亦属虚假。原告向二被告提出退货退款要求遭拒,遂诉至法院,诉请撤销案涉买卖合同、判令二被告返还10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虚构销售人员身份误导老年人,未提供产品合法来源与品质凭证,亦未出具正规交易票据;案涉10万元大额交易面向高龄老人采用现金无凭证方式,足以认定被告以欺诈手段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告朱某与被告庄某、贺某的买卖合同,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101000元。 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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