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成功

[网友播报] 11岁、13岁、15岁……暑假来临,这些孩子的遭遇给所有家长敲响警钟

      

图文无关
      暑期已至,同学们终于可以暂时放下书包享受轻松的假期时光啦,然而,暑假也是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多发期,脱离学校集中管理、家长无暇陪伴孩子们独自或结伴外出增多,交通安全风险随之攀升。
      01
      13岁女孩无证驾驶
      无号牌摩托车酿事故
      2026年6月10日18时许,华某(13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由东往西行驶至广汇北路时,与由南往北横过道路的行人钱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华某和钱某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交警判定,当事人华某、钱某分别负同等责任。
      02
      11岁男孩骑车“鬼探头”
      受伤还要担全责
      2026年5月16日18时许,田某(11岁)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下邾路右转弯时,与董某驾驶的正常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田某受伤,两车损坏。交警判定,当事人田某负全部责任。
      03
      15岁女孩骑电动车载友
      刮蹭大车负全责
      2026年5月27日9时许,张某婷(15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后排乘坐人张某欣,15岁),由东向西行驶至云湖南路路口时因操作不当,与张某明驾驶的大型车辆发生刮蹭,事故导致张某欣和张某婷两人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交警判定,当事人张某婷负全部责任。
      04
      13岁男孩路口左转酿事故
      ●监护人担主责
      2026年5月30日12时许,顾某(13岁),骑自行车由西往东行驶至洛州路口左转弯时,与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排乘坐人郁某),事故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双方车辆损坏。交警判定,当事人顾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周某负次要责任。
      这几起事故看似偶然,实则暴露出未成年人的普遍问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根据法律规定,未满相应年龄不得骑车上路,然而现实中不少家长对孩子独自骑行外出,持放任默许态度,这种“心大”的做法,恰恰是把孩子置于危险之中!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注意,年龄未到,绝不碰车,未满12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上路。
      ●骑车出行,守规慢行
      符合骑行年龄的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骑行时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务必正确佩戴头盔,守牢安全底线。牢记“不追逐、不竞速、不载人”。
      ●家长尽责,加强监管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暑假期间,家长要了解孩子的出行计划和路线,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务必陪同低龄儿童外出。对于孩子的违规骑行行为,要坚决制止,不能因溺爱而放任不管。
      暑假是放松身心的好时光,但安全是一切快乐的前提,希望每一位学生都能把交通安全牢记心间,也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平安假期。
      (原标题:11岁、13岁、15岁……暑假来临,这些孩子的遭遇给所有家长敲响警钟)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支持楼主

0人支持

阅读原文 阅读 2776 回复 0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宁海圈
  • 【时光宝贵,把精力留给值得的人和事】 时间从不为谁停留,但我们可以选择它的流向。别在无谓的争执、琐碎的烦恼里反复消耗,把宝贵的精力,留给真正重要的目标。专注自己、持续深耕,时间自会给你答案。 新的一天,在自己的节奏里,稳步向前。

    心灯

    9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免费下载宁海在线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