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播报] 宁海60+老年人,这些补贴不要错过!
昨天 10:30
独语斜阑
来自浙江
宁海在线
宁海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这些养老福利,您享受了吗? 高龄津贴补助 具有宁海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中: ●80周岁(含)—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90周岁(含)—9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 ●百岁及以上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每人每月833元。 无需主动申请,由村(社)工作人员上门发放告知书并登记基本信息,实现系统无感发放。 咨询电话:0574-89584010 养老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25积分)、低保边缘家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75积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75积分)、8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75积分),补贴采取电子积分的形式按月发放至老年人本人的社保卡养老补贴专用账户中,以服务给付的方式用于日常生活照料、照护服务范围内的消费结算。 咨询电话:0574-89584026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为宁海县户籍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及60周岁(含)以上三类人群购买意外险。(注:三类人群指具有宁海县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居家老年人)。保险范围如下: (一)特定区域。是指浙江省区域的下列公共服务场所,包括: 1.各类博物馆(院),美术、科技和纪念场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 2.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的公共体育场馆; 3.各级文化馆(站、宫、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习培训场所; 4.各类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二)其他区域。是指浙江省区域内的下列各类场所,包括: 1.各类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 2.各类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营业性服务场所; 3.社区、村、学校、小区内、小区周围广场、道路等居所之外的日常活动空间; 4.居所、庭院内发生的火灾、触电、煤气中毒、意外坠楼、意外跌倒。 (三)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保险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故意犯罪或抗拒执法造成的伤害; 2.被保险人参加营利性商业机构组织的各类商业活动造成的伤害; 3.被保险人在居所、庭院内发生的除火灾、触电、煤气中毒、意外坠楼和意外跌倒五种情形外的其他伤害; 4.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自残,但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5.公共交通工具内部; 6.工伤、交通事故; 7.对无外伤且无法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权威机构证明属于意外伤害的死亡。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发生非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造成死亡、伤残和医疗救治的,乙方依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意外死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保险机构根据理赔标准约定给付意外死亡保险金。 2.意外伤残。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医疗终结后,保险机构根据理赔标准和伤残等级约定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3.医疗救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保险机构根据理赔标准约定给付部分医疗救治费用和津贴等保险金。 如发生意外理赔可拨打95518,或咨询电话:0574-65556272,投诉电话:0574-87012378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额度分别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自付金额的比例进行折扣,累计不超过每月800元。 咨询电话:0574-89584026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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